買賣知識|王上柏|2026/10/28 查證

爸媽幫付頭期款要繳贈與稅嗎?2026 免稅額 244 萬,金流和申報重點

爸媽每個人每年有 244 萬的贈與免稅額,2026 年(民國 115 年)沒有調整。爸爸、媽媽各自用自己的錢給,而且各自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用掉額度,兩人合計 488 萬以內不用繳贈與稅。

另一個重點是「誰買房」。國稅局會看誰簽約、誰付錢、誰繳房貸,認定的結果可能差很多。我自己的建議是:你自己簽約,爸媽把錢匯到你的帳戶,再由你付款,金流最清楚。

244 萬是「給錢的人」的額度

很多客人以為是每個小孩各 244 萬,不是。

這個額度跟著贈與人算。一個人在同一年(1/1 到 12/31)不管給幾次、給幾個人,加起來就是 244 萬。爸爸今年已經給哥哥 200 萬,再給你 100 萬,就超過了。

爸爸一份、媽媽一份,所以合計 488 萬。我會建議爸媽各自從自己的帳戶匯,誰給多少一看就清楚。

兩種買法,國稅局怎麼看

臺北國稅局今年 2 月的說明,把兩種情況分開講:

  • 你自己簽約、自己貸款,爸媽給你現金付頭期款:錢轉進你帳戶時,就是贈與現金,照實際給的金額算。
  • 爸媽自己貸款買房,指定登記在你名下: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3 款,視為爸媽送你不動產,贈與金額用房地現值算(公告土地現值加房屋評定標準價格),不是用買價。

國稅局舉的例子:房子總價 1,800 萬、頭期款 360 萬、房地現值 800 萬。只送頭期款 360 萬,贈與稅 11.6 萬;爸媽整間買下登記給兒子,贈與總額是現值 800 萬,贈與稅 55.6 萬。

所以付款前,先把「誰是買方、誰付錢、房貸誰繳」想清楚,金流跟契約要對得上。實際怎麼認定,國稅局會看契約、貸款和付款紀錄整體判斷,不是只看錢匯到哪個帳戶。

我會怎麼安排金流

  1. 買賣合約你自己簽,房貸也是你的名字。
  2. 爸媽從各自的帳戶,把錢匯到你名下的帳戶。
  3. 你再從自己的帳戶付款。

轉帳紀錄、存摺明細都留著。以後國稅局要你說明錢從哪來,靠的就是這些。

受贈的房子,以後賣掉稅可能比較重

如果房子是受贈取得的,以後賣掉申報房地合一稅,成本不是當初的買價,而是受贈時的房地現值,再用物價指數調整。成本被算低,帳面獲利變大,稅就可能多繳。

北區國稅局公布過一個案例:爸爸 1,200 萬買的房子贈與兒子,兒子賣掉時,可減除的成本只被認 1,000 萬,補了 10 萬的稅。

超過 244 萬怎麼辦

超過的部分要申報贈與稅。由給錢的人申報,期限是超過免稅額那次贈與後 30 天內。115 年的級距:贈與淨額 2,811 萬以下,稅率 10%(每年級距以財政部當年公告為準)。

照上面國稅局的例子,爸爸一個人給 360 萬,(360 萬-244 萬)×10%,贈與稅 11.6 萬。如果是爸爸、媽媽各用自己的錢給 180 萬,而且兩人當年度都沒有其他贈與,原則上都在免稅額內。

該申報沒申報,除了補稅,還可能被罰到應納稅額的 2 倍以下。

另外,父母在子女結婚時送的財物,100 萬以內不計入贈與總額。剛好要結婚又要買房的,可以先問代書怎麼安排時間。

什麼情況要特別小心

  • 爸媽直接匯進履保專戶,或直接付給賣方,契約上的買方卻是你。金流跟契約對不上,日後要說明會比較麻煩。
  • 同一年爸媽已經給過其他小孩錢,額度可能已經用掉一部分。
  • 爸爸一個人出 488 萬,卻想說一半算媽媽的。額度看的是實際誰給的。
  • 小孩還未成年:未成年人買的財產,法律上視為法定代理人(通常就是爸媽)贈與。除非能證明錢本來就是小孩自己的,而且金流資料完整。

常見問答

Q:爸媽給的錢在 244 萬以內,要申報嗎?
A:一年合計沒超過免稅額,不用申報贈與稅。但轉帳紀錄要留好。

Q:12 月給一次、隔年 1 月再給一次,可以嗎?
A:免稅額是照年度算的,兩個年度各有 244 萬。實際要這樣安排之前,時間點和金流建議先問代書或會計師。

Q:爸媽已經直接匯進履保了,會被認定送我房子嗎?
A:不一定。國稅局會看誰簽約、房貸誰繳、錢怎麼付,整體判斷是贈與現金還是贈與房子。還沒付的款項,我會建議改走你自己的帳戶;已經付的,請代書或會計師幫你看要怎麼申報。

稅務細節每個人狀況不同,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金額大的,建議找代書或會計師算過再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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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(查詢日期皆為 2026-10-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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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媽幫付頭期款要繳贈與稅嗎?2026 免稅額 244 萬,金流和申報重點

這篇是從我拍的這支短影音整理的,數字和規定我再對過一次官方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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